2005年9月12日,星期一(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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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法院首审涉港案件
通讯员 贾辉文 本报首席记者 余春红

  本报讯 日前,义乌法院开庭审理了香港金七有限公司诉义乌市金牌实业有限公司案。据悉,义乌法院是目前全国惟一的基层法院受理审判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的试点法院,该案是基层法院审理的首例涉外类案件。
  当天审理的是一起香港企业诉内地企业的买卖合同质量纠纷案。原告诉称,2004年6月,其向被告订购了一批发光笔(灯笔),并要求被告直接将发光笔发给美国客户。2004年8月16日,被告将1250箱货物托运给美国客户。但是货物到达美国后发现发光笔存在质量问题,原告因此蒙受了经济损失。为此,原告认为被告应承担违约责任,要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赔偿损失9409.42美元。
  义乌法院开庭审理后决定择日宣判。